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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美白功效评价-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方法

发布:2023-05-12 16:45,更新:2024-11-25 08:00

祛斑美白评价主要是对其功效成分进行测试,确定其中是否含有有效的美白成分。目前,国家药监局公布的祛斑美白类产品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的产品主要是因为其中含有对皮肤有害的物质或者功效成分不达标。对于祛斑美白产品的检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其中,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等规定了两种常用的测试方法。

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方法包括以下两种:

紫外线诱导人体皮肤黑化模型美白功效评价法:该方法是基于紫外线会引起黑化和色斑色素沉着原因有所不同,化妆品美白成分作用机理不同,以及功效宣称评价原则表的宣称分层规定,采用给志愿者涂敷高强度紫外线(UVA+UVB)照射前后对比的方式,观察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的黑化程度,以评估其美白祛斑功效。该方法的试验周期为4周,试验所使用的日光模拟紫外线为UVA+UVB波段,且光谱的连续性分布经过计量或校准。

人体开放使用试验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法:该方法是一种通过在志愿者身上进行试验来评估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的方法。试验过程中,评估人员会记录受试者的脱发数量和毛发密度,并与对照产品组进行比较。在恒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确保受试者到达试验机构后在此环境条件下静坐平衡至少30分钟后方可开始评价和测试。在产品使用前,对受试者进行使用指导和培训,确保正确使用产品,并要求受试者记录使用时间及使用过程中的任何不适感和不良反应症状。在试验结束后,对试验产品的脱发数量和毛发密度进行评估,并与对照产品组进行比较。

祛斑美白功效评价的流程如下:

选择试验产品:选择拟宣称具有美白功效的祛斑美白化妆品或其他需要类似评价的产品。

阳性对照物选择:选择适用于紫外线诱导人体皮肤黑化模型的、7%过氧化苯甲酰。

选择受试者:根据入选和排除标准选择合格的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了解试验过程并自愿参加试验,*终确保完成有效例数不低于30人。

试验过程:按受试者入选和排除标准选择合格的受试者,进行为期2周的洗脱期试验。在试验过程中,记录志愿者的脱发数量和毛发密度,并与对照产品组进行比较。在恒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确保受试者到达试验机构后在此环境条件下静坐平衡至少30分钟后方可开始评价和测试。

数据收集和分析:在试验结束后,对试验产品的脱发数量和毛发密度进行评估,并与对照产品组进行比较。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发布新闻稿等,来宣传和推广其功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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