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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核算-第三方检测机构-中科检测

发布:2023-09-26 09:54,更新:2024-05-19 08:00

碳核算是一种测量工业活动向地球生物圈直接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及其当量气体的措施。碳核算通常包括碳源识别、碳排放量计算、碳排放清单编制等步骤。碳核算的目的是了解工业活动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为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提供科学依据。中科检测提供碳核算服务,具有CMA,CNAS资质。

碳核算的目的:

为了全面掌握和管理碳排放,提高社会形象,确认减排机会和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发掘潜在的节能减排项目和CDM项目,积极应对国家政策和履行社会责任,为参与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做准备。通过碳核算,可以全面客观掌握碳排放信息,分析各部门碳排放结构特点,确定排放量大、未来增长潜力大的部门和项目,为制定减排措施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科学依据。

碳排放量核算主要有三种方式:

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实测法。排放因子法基于计算,是适用范围Zui广、应用Zui为普遍的一种碳核算办法。其计算公式为:温室气体(GHG)排放=活动数据(AD)×排放因子(EF)。

在排放因子法中,AD是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如每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石灰石原料的消耗量、净购入的电量、净购入的蒸汽量等;EF是与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系数,包括单位热值含碳量或元素碳含量、氧化率等,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EF既可以直接采用IPCC、美国环境保护署、欧洲环境机构等提供的已知数据(即缺省值),也可以基于代表性的测量数据来推算。质量平衡法基于计算,可以根据每年用于国家生产生活的新化学物质和设备,计算为满足新设备能力或替换去除气体而消耗的新化学物质份额。其计算公式为:对于二氧化碳而言,在碳质量平衡法下,碳排放由输入碳含量减去非二氧化碳的碳输出量得到:二氧化碳(CO2)排放=(原料投入量×原料含碳量-产品产出量×产品含碳量-废物输出量×废物含碳量)×44/12。

碳核算流程:

确定核算边界:明确纳入核算的范围和边界,一般包括企业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如能源、工业生产过程、运输、废弃物处理等。

收集基础数据:根据企业生产活动及排放情况,收集相关的基础数据,包括企业能源消耗、原材料使用、生产过程排放等。

建立计算模型:根据国内外碳核算方法学,采用合适的计算模型,如IPCC、ISO等,建立碳排放计算模型。

计算碳排放量:根据收集的基础数据和计算模型,计算出企业的碳排放量。

制定减排措施:根据碳排放计算结果,制定相应的减排措施,如节能减排、优化生产工艺等。

出具报告:根据国际国内认可的标准,编写碳排放报告,并向外部发布。同时将减排措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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