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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空气净化器能效备案? 净化器能效检测标准依据

发布:2023-04-03 14:45,更新:2024-11-21 08:00

空气净化器能效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A级、B级、C级、D级、E级。其中E级能效为*高等级,也就是耗能*少。


空气净化器能效备案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空气净化器能效标识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


(二)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包括能效等级、待机功率、净化效能、噪声、使用寿命等技术指标、检验方法、标识内容及说明。


(三)产品能效等级评价标准、检验报告,其中1级能效应当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二级能效;


(四)能效比或者等效的能效值;


(五)能效限定值或者能效等级标识;


(六)符合相关要求的图片。


空气净化器能效备案的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网址:www.cqbzx.com),在“产品认证业务”中选择“空气净化器能效备案”,进入空气净化器能效备案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选择受理单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受理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审核。


(四)对于审查通过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组织现场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整改建议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驳回申请。


(五)整改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再次提交审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再次审查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组织现场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核发空气净化器能效备案凭证。


2020年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其中备受行业关注的《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服务优势


中科检测参与空气净化器****IEC,TC59-PT63086《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方法》和国内标准GB/T,18801《空气净化器》标准起草和修订工作,具有空气净化器备案的CNAS和CMA资质,可开展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洁净空气量(CADR)、累积净化量(CCM)、能效比、除菌性能、病毒杀灭试验等项目测试。同时,中科检测是首批空气净化器能效备案实验室之一,可开展空气净化器能效等级测试,净化能效报告可用于空气净化器能效标识备案。作为*具影响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中科检测获得**检测资质,同时申报多项国家专利,创造社会公信力。


净化器能效检测


GB,36893-2018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净化器能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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