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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发布:2022-09-02 10:39,更新:2024-05-10 08:00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是针对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一种方案。


  如果生产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能力,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中科检测具有相应的技术团队,可为不具备编制能力的企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如果生产建设单位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话可以自行编制。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部门和标准是?


  2014年1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印发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按次缴纳的,应于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期缴纳的,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2005年6月17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2014年3月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废止


  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二)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三)建设军事设施的;


  (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五)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注:1.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2.学校公益性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及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建设的教育教学设施。3.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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